农村居民工资算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哪些
国债投资和水利建设基金。
财政支农资金主要是指国家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建设性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含国债投资和水利建设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科技投入等。
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是,由于资金渠道来自不同部门,各自有不同的管理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分散现象,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的发挥。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下,整合支农资金对于促进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有利于逐步规范政府农业资金投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有利于转变政府和部门的职能,消除“缺位”和“越位”现象。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支农资金的整体合力。
农村果园种植挖机、肥料及民工工资能否记入农业资产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二、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三、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现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怎么处罚的?
农业资产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的牲畜(禽)和林木方面的资源,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两大部分。从形太上看, 农业资产主要活的动物和植物等生物资产又可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说明三点:一、产役畜的饲养费用及购入或营造的经济林木投产后发生的管护费均作为期间费用计入各期的经营支出。非经济林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计入其他支出;二、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 三、是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支出。
众所周知,我国是人口大国,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逐步走向均衡。这些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进步,也离不开人才的培养,还有就是离不开千千万万的农民工,作为当代社会的底层工作者,他们的贡献是各项事业最基础的保障。但就是这些劳苦大众,现在却面临着拿不到工资的现状。因此,随着各类劳动法的出台和更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也被重视起来,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近几年来,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一系列机制来保护农民工权益。从最基本的《劳动合同法》来看,第十三条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报酬。在2017年,人力资源保障部就出台新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员工可向劳动局举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当单位在自然月结束30日内还没有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构成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时,若被告知到相关处理机构,用人单位将会面临以下处罚。第一,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限期责令支付,若超过期限,则向劳动者支付工资50%以上100%一下的赔偿金;第二,接受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处罚,这里是针对拖欠金额大、时间长的单位,将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第三,严重者会失去投标资格,被清出建筑市场,其营业执照也会被吊销;第四,责令不改者甚至会被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构成刑事处罚。
劳动最光荣,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可耻的,我们每个人都要捍卫农民工的权利。